发表时间: 2024-10-28 17:34
想必大部分人都有一个问题,两个异性(非夫妻关系)去酒店开房,是开一间房还是开两间房?如果只开一间房,两人住在一起,会不会构成违法行为?
如果选择开两间房,性价比不高,还容易产生隔阂。
如果你们并非夫妻,但选择住在同一间房里,还发生擦枪走火让人脸红心跳的事,再遇上帽子叔叔突然来查房,会不会被当成违法嫖娼?其实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还要看两者是啥关系。
这年头,朋友之间,一起出门旅行,这变成常态。某些朋友为了追求性价比,不会开两间房,而是只开一间双人床房。
这种情况下,男女双方已经互相熟悉,各自睡在单人床上,本就互不干涉。如果两人已经暗生情愫,只是碍于朋友关系,没有将这层膜戳破。通过住宾馆,两人还可以认识到对方的人品,再推进关系也不迟。
假如异性朋友对彼此毫无男女感情,如果强行睡在一张床上,或者发生不正当的关系,这朋友做不成了,还有可能导致双方撕破脸皮。
因此,异性朋友选择开一间房,要不就是相看两厌,要不就是顾生情愫,你情我愿的发生关系不违法,违背他人意志发生关系就构成违法行为。
或许大家都经历过热恋期,恨不得24小时和对方待在一起。或许一开始,扭扭捏捏,不愿意开一间,到后来,双方习以为常,开一间房成为常态。
只要双方能拿出证明两人是男女朋友的证据,婚前或者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是正常的(但应注意分寸方式,不要强迫对方,尊重他人意愿)。即便碰到帽子叔叔来查房,也能心胸坦荡,一般不会违法。
部分新婚夫妻领证前或订婚后,两人会出去旅游,增进感情。此时,两人已经有感情基础,并且朝着领证结婚而努力。秉持着尊重和自愿的原则,情不自禁想要与对方更进一步,这种情况既不违法,也不犯罪。
男人到了一定年纪,想要找寻刺激,越来越喜欢找一些肤白貌美的美女,并且确定恋爱关系。两人之间既无房产,又没法长期固定生活在一起,只好去酒店开房。
这种情况下,酒店只会登记两人信息,并不会查看两人的结婚证。如果两人装作夫妻,并在酒店房间中颠鸾倒凤,构成事实婚姻关系。
只要东窗事发,或者被帽子叔叔抓个正着,其行为有可能构成重婚罪。
如果情节特别严重,两人已经有了私生子或私生女,原配有权利收回小三手中的夫妻共有财产,而男人也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。
情窦初开的年纪,总有一年轻人控制不住内心的火热,在本该读书的时间段里,与女朋友或男朋友干柴烈火。他们又不敢带着女友直接回家,只能选择去酒店开房。
某一方登记姓名,另外一方偷偷进入房间,然后两人坠入爱河。
假设女方未满14周岁,无论对方是七八十岁的大叔,还是14岁的少年,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,因为这已经构成强奸罪。
如果对方已经年满14周岁,但是未满18周岁,更应该基于自愿原则。男方十分猴急,女方不愿意,同样会构成违法行为。
所谓的一次性女友指的是男人和对方没有任何感情基础,只存在一夜的感情。第二天一清早,女方收下男方的转账,男方拍拍屁股走人。
换种说法,如果男子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交媒体软件约女生出来喝酒、开房发生关系,且存在实质性的金钱往来,每一次都有固定或不定的金额。
这种情况下,这就属于嫖娼行为,更属于违法行为。
无论是与男方自愿发生关系的一次性女友,或者是出钱卖力享受全过程的男方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处于5000元以下罚款,还会面临着情节较为严重的行政拘留。
整个事情中,最社死的地方在于,男方有家庭,有老婆,有孩子,还出来找女人解决生理问题,帽子叔叔会直接告诉配偶或亲属。
到那时候,这就不是拘留和罚款的问题了,而是在整个家族中抬不起头。
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,如果男方已交往结婚等缘由哄骗14周岁以下的女孩去酒店开房,这属于情节较为严重,或将面临着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。
总的来说,只要你和对方有着光明正大的关系,或是热恋期的情侣,或是一起出行的异性朋友,又或者是即将结婚的夫妻,这种情况是不违法也不犯罪。
最后两种情节较为严重者,纷纷社死,还面临着拘留和罚款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已经明确指出相关情况,第66条,无论是卖淫者,还是花钱嫖娼者,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5000块钱以下罚款。
假设男方没有伴侣,会依法通知父母兄弟。假设某一方明知自己有特殊疾病,或者找了年龄较小的女孩,这绝对不是单纯罚款拘留,而是根据《刑法》第360条,对其人员进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如果是非夫妻关系的男女选择住在酒店的同一间房里,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,更要排查酒店房间里的针孔摄像头。避免个人隐私泄露,享受良好的居住环境。
入住酒店前,尽量用开水把常用物品烫一下,最起码能起到杀菌消毒的效果。如果没有时间去超市购买安全套,可以找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索要,不用觉得很不好意思,毕竟大多数酒店都会为客人提前准备好。
总之,住酒店不要怕,只要身正不怕影子斜,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也能住在同一间房,合情合规且自愿(14岁以下女孩除外)的情况下的情不自禁,这是不违法的。